由此引起许多企业的感叹,媒体不好惹。真的是这样吗?我们真的有必要对媒介正本清源了。
在人们传统的观念里,媒体把报刊卖给读者,媒体的价值转换就完成了。事实上并不是这样。发行只是媒体的第一次销售,它还必须通过第二次销售才能完全实现它的价值交换。
同普通意义上的产品只通过一次销售就可以实现它的价值转换不同(比如,我们的代理商希望我们发货,但必须先打款到我们的帐户,通过这么一次销售我们就可实现价值交换),媒体的产品必须通过两次销售才能实现它的价值,即:媒体必须先把它卖给他们的读者,把前期所有的采编等价值附加在读者身上,然后才能形成一件完整的产品,再通过出售他们的读者群给企业(广告主),到这个时候他的价值才算实现了。这就是目前最流行也最有生命力的媒体“二次销售”理论。